济南市路灯管理处工程作业车辆采购 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市路灯管理处 联系人:刘维堂 联系方式:0531-86118098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 联系方式:0531-6660312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路灯管理处工程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JNCZGK-2014-388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济南市路灯管理处工程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货物的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品牌的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商(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具备中国工程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且在有效期内; 7) 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进行自审,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标书; 8) 中心实施采购文件标前答疑制度,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质疑的请在标书购买截止日期三日前提出,按责任由招标人或中心进行答复; 9)中心确定为投标资格后审方式,由见证律师审核; 10)参加投标的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厂家或供应商; 11)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中心将投标单位的信息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依据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评审中发现凡是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 12)本项目要求的授权书原件不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审查要求,但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布成交公告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授权书原件,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授权书原件则中标无效。 为方便见证律师审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文件,请投标人另外单独准备一套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在投标人投标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见证律师备查。(所有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验证时间:2015年01月19日上午9:00投标人持单独密封的资格、资质文件,交见证律师审验。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01月15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jngp.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在想要参与项目的公告最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 (温馨提示: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门介绍信)。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01月19日 08:30—09:3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01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侧C区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九、标书论证制作负责人:宋涛 联系电话:0531-66603123 邮 编:250101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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