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CG201501(ZB01) 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处所需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约91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且注册资本须不少于(含)2000万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且进入国家免征购置税目录; 4、投标货物产品必须具备3C证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后,当地检察院开具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 五、招标人评标小组将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六、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时前。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前,到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tzfcg.gov.cn/)、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czj.chong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时整。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588号东景新城37幢2002室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18806297798 传 真:0513-80100239 邮 箱:ntgh201388@163.com
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