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西线道路(107国道-武昌大道)路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2014]2524号的要求,对“金龙大道西线道路(107国道-武昌大道)路灯采购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WHXY-WHS-HW-2014-277
二、项目名称:金龙大道西线道路(107国道-武昌大道)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预算内金额:152万元(超过预算价废标)
五、供货期: 10 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所投产品:灯杆、LED灯具、太阳能板须为制造商自己生产)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参与谈判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参与谈判供应商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务,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5、参与谈判供应商在武汉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6、参与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无不良记录证明即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不退还)进行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 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月 4 日上午9:00时起至2015年 1月 11 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月 12 日14:30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2015年 1 月 12 日 14:30时
谈判地点: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冯志敏 联系电话: 15308630381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江晓惠 联系电话:027-81813431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27-818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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