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接受供应商登记。项目有关情况及要求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连山县民族特色景观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名称:ZD15-003AD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787,6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民族特色景观灯。 2、采购数量:358盏。 3、交 货 期: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拟定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江门市同彩喜庆景观灯制造厂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13号大头山工业区T座厂房 七、采购理由: 该项目采购的景观灯要求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图案,集产品设计、生产一体,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只有江门市同彩喜庆景观灯制造厂一家的设计效果达到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该项目实施采购并由江门市同彩喜庆景观灯制造厂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八、论证人员信息 1、论证人员:苏燕鸣、陈清林、刘振国。 2、论证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及由江门市同彩喜庆景观灯制造厂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九、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价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提供报价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报价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报价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人员及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4年10月份或之后。 6、报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十、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1、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 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报名登记时间:拟定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12日9时起至2015年1月16日17时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十二、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十三、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3191 2、采购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8831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小姐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 编:511500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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