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14年度退耕还林苗木、肥料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下达的枣财采计〔2014〕A37号计划函要求,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特产局的委托,拟就枣阳市2014年度退耕还林苗木、肥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ZCX20141128a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2014年度退耕还林苗木、肥料项目
三、采购内容:桃成品苗,数量150000株,分二包(中红成品苗、中桃3号成品苗); 果树肥,数量200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桃成品苗: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合作社,或者经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经营性单位或在民政部门注册的行业协会;
3、供应商具有苗木培育、生产基地在50亩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拥有一个以上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原件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必须携带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有苗木生产或苗木经营范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
(6)拥有苗木培育、生产基地在50亩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
(7)在满足国家规定服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基础上,其次投标商要有一名以上中级农艺师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从事果树技术指导与实践三年以上),可以提供全程的技术服务,并且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职业水平和类同项目的业绩信息资料,并且在项目实施中这些人员应是长期全程驻地服务。
果树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的化肥生产企业,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肥登记证(免于登记除外)、具有质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肥生产许可证,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副本原件和对应盖章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
六、领取询价文件:
(1)、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1日(工作时间)。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8:30-9:00,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八、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万先生 联系电话:13995761082
代理机构联系人: 惠先生 联系电话:0710-6313525
联系地址: 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一号楼六楼)
邮编: 441200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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