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吉首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吉首市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太阳能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吉首市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JSZC2015-003
委托代理编号: JSTC2015-004
3、项目概况:采购太阳能路灯用于吉首市双塘镇、社塘坡乡、寨阳乡、矮寨镇、镇溪办事处有关道路照明。照明时间每天8小时以上,阴雨天保持连续7天以上亮灯,系统寿命大于15年。数量:210套,预算136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池、LED光源及灯具,太阳能电池板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所供路灯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从2015年1月22 日起至 2015年1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吉首市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持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出发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6)电池、LED光源及灯具、太阳能电池板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
7)所供路灯产品生产企业须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上述资料报名时除(1)留存原件外,(2)-(7)提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送至吉首市新起点酒店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名称:吉首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吉首市
联系人:徐春云
电话: 1350843230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邮 编: 416000
电 话: 0743-8723938
传 真: 0743-8723938
联 系 人: 郑子翔
公告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
E - MAIL: xxjishun@126.com
8、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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