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HNLLGP-2015ZB001 二、采购计划编号:零采购[2015]002号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的项目内容为240升塑料垃圾桶,其中绿色2300个,蓝色1000个,本项目为交钥匙整体工程,分一个标段招标。项目总预算限价为人民币1254000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营业执照中具有环卫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非法人代表投标时,其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影印件); 2、如果投标单位不是制造厂商,投标单位应得到制造厂商提供本项目所投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原件) 3、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附缴款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期限:2015年1月26日至 2015年1月30日17:00时(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即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保缴费记录;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未至开标现场只需提供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社保缴费记录(授权代表系投标公司正式员工);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若法人代表未至开标现场)。供应商必须持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中心进行审查,采购中心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并免费提供招标文件。没到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采购中心拒绝其参加投标。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原件以备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2月13日12:00前将上述金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到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达采购中心的户头为准。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 行:工行湖南永州分行银丰支行, 帐号:1910020229200038439 七、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2015年2月2日12:00(北京时间)之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传真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9:4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招标机构的相关情况 采购单位: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眭先生 联系电话:18075798108 招标集中采购机构: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 邮编:42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0746-633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