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数据机房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 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已由甬新经行投[2012]186、187、1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三期项目路灯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三、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标段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盏) |
一 | 1 | 滨海六路 (兴慈五路-兴慈四路) | LED灯 | 240 W +80 W H=12m | 89 |
2 | 滨海八路 (兴慈五路-兴慈四路) | LED灯 | 240 W H=12m,L=1.2m | 122 |
LED灯 | 4×240 W H=15m | 8 |
3 | 海兴路 (滨海六路-滨海九路) | LED灯 | 120 W H=10m,L=1.2m | 116 |
LED灯 | 4×240 W H=15m | 10 |
二 | 4 | 滨海七路 (兴慈五路-兴慈四路) | LED灯 | 240 W H=12m | 98 |
5 | 滨海九路 (兴慈五路-兴慈四路) | LED灯 | 120 W H=10m,L=1.2m | 134 |
LED灯 | 4×240 W H=15m | 2 |
6 | 兴慈五路 (滨海九路-十塘) | LED灯 | 240 W +80 W H=12m,L=1.6m | 114 |
LED灯 | 4×240 W H=15m | 24 |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标段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每一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标段 一 商务标评审后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将不再参与标段 二 商务标的评审。 2.LED灯具主车道功率可浮动±15W ,LED灯具非机动车道功率可浮动±10W。 四、交货期:2015年04月05日前完成供货,或接招标人通知分批次交货。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均为: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所有灯具和灯杆产品的制造商,且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15年02月04日至2015年0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双休、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侧); 7.3投标单位凭法定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5年02月26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5007)。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31 5972 8218 十、其他说明 10.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10.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性价比法; 10.3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10.4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10.5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四季青藤酒店三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马 工 电 话:0574-58965353 传 真:0574-5896535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温州银行大厦)2018室 联系人:孙德富 陈琦阳 电 话:0574-55717458 传 真:0574-87863400 电子邮箱:tlx806@126.com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联系人:许小姐 财务:张小姐 电话:0574-63991856、0574-6399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