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环卫处钩臂式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根据湖北省当阳市财政局当财采计[2015]0616号计划函要求,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当阳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拟就当阳市环卫处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DZC15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当阳市环卫处钩臂式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钩臂式不锈钢垃圾箱50个。
一)采购清单及报价表
序号 品种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个)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参照图片:
2 钩臂式不锈钢垃圾箱 1、箱体颜色为绿白色。
2、采用不锈钢304材质,全封闭结构,保证运输过程中污水不渗漏。
3、垃圾箱顶部有两个人工投料门。
4、不锈钢箱体尾板厚度1.7mm,底板厚度2.0mm,能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使用。
5、定向轮必须带卡锁。
6、厢体两侧喷涂“美化环境 爱我当阳”。
7、必须与长安拉臂车配套。
8、垃圾箱采用特殊设计,保证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无污水二次污染;
9、车厢为不锈钢304材质,箱体耐腐蚀性好,使用寿命长;
10、车厢后门为手动锁扣锁紧机构,保证后门扣紧严密;
11、车辆及垃圾箱所有结构件均经过抛光、除锈、喷涂处理,保证整机的防腐性,详细悦明具体措施。 50
合计大写: ¥: 元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二)采购要求:
1、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包装完好,资料配件齐全。
2、投标人应按国家三包要求提供(包退、包换、包修)服务,详细内容由投标人细化,若能提供进一步实质性服务的可作出承诺。
3、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提供国家和企业售后服务的有关标准。
4、投标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5、交货时间:2015年4月30日前。
6、交货地点:当阳市环卫处。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8、售后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提供现场操作培训,保证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
2)中标人须保证提供优质服务、配备专职维修工程师,提供地址和电话。
3)提出请求时,应在2小时内响应,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或维修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开标时携带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备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以及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相关证书。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使用记录。
3、投标产品应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5、投标人三年内须具有类似业绩。
6、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五、领取询价通知书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直接下载或者到当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询价通知书(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余先生,电话/传真:0717-3220868,QQ: 1627557566)。
2、领取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工作时间)。
六、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
1、投标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报价表。
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生产、销售许可证(如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
4) 货物认证、检测报告、鉴定证书。
5) 质量保证措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6) 本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原始凭证复印件等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7)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响应文件格式:格式自定,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复印,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七、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可就《采购清单及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投标报价是将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32.5万元的前提下为有效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6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原始凭证。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所交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补足到成交金额的10%。
3)进账方式:电汇或转帐。
4)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出处必须是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转账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开户单位:当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当阳市支行(地址:当阳市长坂路150号)
帐号:347101040007708
5)投标保证金退付: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退付: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签章后报当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退付。
7)保证金退付联系单位及电话:当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17-3285346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询价小组根据相关的原则及标准,并结合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品牌授权代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确定成交的唯一标准。但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报价是确定成交的关键因素。
十、标书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25日8:00时至9:00时受理完全密封的、签章的标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逾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当阳市环城东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澄清、答疑:本项目的答疑、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在以下网站公布(http://www.hbdy.gov.cn/和http://58.19.244.250/index.jsp)。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872657355
2、采购中心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传真:0717-3220868
电子信箱: dyzfcg@126.com
联系地址:当阳市环城东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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