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东海县城区惠民巷道路灯建设电缆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并欢迎信誉好、实力强、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海县城区惠民巷道路灯建设电缆采购工程
2、采购内容及要求:
①VV-1KV-4×10mm2:6000米,国标铜芯电缆;
②VV-1KV-4×25mm2:300米,国标铜芯电缆;
③架空铝芯单芯线:16mm2,,2500米;
④铝芯护套线:2x2.5mm2,5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电缆生产厂家,具备电缆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检验(抽样)合格。
2.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凡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8)无论投标企业所属哪个区域的,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A、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B、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格式自拟)
C、投标单位应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承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到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含资格后审文件),售后不退。 4. 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具备的电缆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检验(抽样)合格证明文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④、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5.开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9:00分。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本工程最高限价现场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出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东海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dhjs.net/)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 代理机构地址:水榭花都1-47号 招标人邮编:222300 代理机构邮编:222300 招标人联系人:李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超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7521020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7524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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