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县路灯管理所路灯维修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 招标编号:FZZD2015-NFXJ039 二、设备采购预算与技术要求: 2.1、采购预算98736元 2.2、技术要求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1时控开关10A只44 2光控开关10A只15 3雷士镇流器250W只208 4雷士钠灯泡250W只258 5触发器 只170 6雷士恒源器CLG-150-36A只40 7雷士节能灯泡32W只220 8马路湾灯 套28 9中华理工灯罩No50只23 10中华理工灯罩No50 金杯只8 11双芯铜护线2*2.5卷9 12小空气开关P20A片124 13空气开关100A只10 14交流接触器CJ20-100只4 15雷士镇流器110W只40 16胶布 卷80 17高压自粘带 卷30 18雷士钠灯泡110W只40 19控制箱KZ-3套2 20刀型熔断器RT36只30 21智能电度表10-40A只6 22铝芯护导线2*2.5卷20 23高压熔断器1000V-100A只3 24铝电缆4*70米15 25双芯铝护线2*2.5套10 26高杆路灯接线口、门子10*40片40 序号修复项目明细 1环城南路路灯电缆烧坏48米平面开挖及修复46米 2VV22-4*10电缆48米 3No50套管46米 三、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投项目需在其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2015年3月13日上午10:00整递交至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未按要求的期限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开标要求:实质性响应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作流标处理。 五、评标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要求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公告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七、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后在7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 八、采购单位:南丰县路灯管理所 九、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