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三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DFCG20140224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塑料垃圾桶1000只(另含2000只滚轮、1000根轮轴) (5)资金来源: 财政 (6)采购预算:约30万元 (7)供货期限要求:3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内容估算价 1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塑料垃圾桶1000只(另含2000只滚轮、1000根轮轴)30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较强垃圾桶自主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26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市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3号窗口报名处) 报名并购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15-83927220。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拟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01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包含投标单位<个人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 2015 年 3 月 23 日15:00--15:30时 2、开标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15:30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地址:大丰市人民南路218号 联系人: 智先生 联系电话: 1876120681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系人: 朱海燕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13851312528 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83927231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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