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5—010?xml:namespace>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体育公园入口标志和入口不锈钢雕塑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投标书应含有: 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售后服务、质保时间等。 二、本次项目采购预算入口标志2.4万元、入口不锈钢雕塑19万元。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后,交采购人使用。 4、报价:大写¥小写¥ 5、评标方式:满足参数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四、付款方式: 1)货到现场安装结束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 2)体育公园项目整体竣工交付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 3)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付清。 五、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请至邗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参数附件) 请下载附件文档
六、质保必须达到一年。 七、投标人须知: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xml:namespace>2015年03月23日上午9:30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02室(兴城西路185号)。 八、项目联系人: 1、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0514-87862089 2、采购单位联系人:宋主任13813192763 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