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类别:其他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安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塑料垃圾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5-L-X-006 2、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叁佰肆拾元整 人民币(小写):¥104340.00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认证。 8、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 9、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清单(包含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
序号 名称 规格、材质及工艺等要求 数量及参考式样 1 120L塑料垃圾桶 1、桶身采用高密度聚乙稀(HDPE)一次注模成型,外表光滑,容易清洗,桶身性能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平均壁厚达到≥5mm; 2、桶盖填充严密,桶体日久不会变形;抗热、防冻及耐酸、耐碱。 3、所用原料为新料,熔化温度不低于120摄氏度,自燃温度不低于350摄氏度及软化温度不低于110摄氏度,耐低温可达零下20-30摄氏度; 4、塑料桶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颜料色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可长达8年; 5、硬度测试(Rockwell Hardness Shore D)达到69; 6、使用原料水分吸收低于0.01,以确保箱体结构不会变脆和变形; 7、钢轮轴须经过电镀锌,坚固耐用; 8、垃圾桶裙边内部设有网状加强筋,加强裙边力,也可确保塑料桶和翻桶架(后压车配套装置)在衔接作业时的紧密结合; 9、在桶身背面下方,具有防滑脚踩装置,使得工作人员在桶装满的情况下,仍能轻松的拖运垃圾桶; 10、颜色:120L塑料垃圾桶红色71只、绿色70只,240L塑料垃圾桶共282只 11、桶身两侧文字、文字颜色和桶身正面宣传图案,由采购单位指定; 12、240升垃圾桶净重≥11kg,总质量≥14 kg,120升垃圾桶净重≥6kg,总质量≥9 kg(净重:只包括桶身及桶盖,不包含轮轴、轮子及脚踩器); 13、120、240升垃圾桶脚踩器升降采用双顶杆结构,材质为普通低碳钢A3(Q235),顶杆扁铁宽度≥15mm,壁厚≥4mm,顶杆须进行酸洗、磷化、喷塑处理; 120、240升垃圾桶脚踩器采用底部正面脚踩开启方式,脚踩器整体材质使用sus304,管径≥18mm,壁厚≥1mm;脚踩器连接紧固件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并且出厂前必须进行润滑处理;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08标准。 红色:71只 绿色:70只 共计:141只
2 240L塑料垃圾桶 282只
注: (1)出样清单:序号2垃圾桶(240L)出样一只,样品主要评审材质及制作工艺,印刷标识可在成交后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图案进行印制。 (2)样品送达地点: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样品送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样品上须标明响应单位名称。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按采购方要求安装放置在各小区);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历日内;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响应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二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货物、配件、辅助材料、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该批货物金额的90%,剩余款项在货物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11: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在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进行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响应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ISO质量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和职业健康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0)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份数、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三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一、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十二、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十三、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7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潘兰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安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建康 联系电话:0512-67602707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65、62520127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响应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响应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响应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序号 物品名称 响应型号及配置 偏离原因(注明)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 注: 如果响应配置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号码: 公司E-mail: 地址: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询价响应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货物、配件、辅助材料、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采购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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