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就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灯灯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 购 人: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JNZZ-DZXJ-2015-003 四、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 1、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内容:路灯灯杆64根(含拆除原旧灯杆);(具体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所有货物交货前须经采购人考察同意后供货;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价:182400.00元; 6、质保期:二年,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类似设备采购项目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2)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3)代理商参加报价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供应商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包含路灯灯杆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证或法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7)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8)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9)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10)近三年类似业绩(近三年指:2012年4月9日-2015年4月8日,以合同签订竣工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相类似或高于该项目)。 供应商报名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供应商为代理商的(8)、(9)项可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 2015 年 4月 9 日至 2015年 4 月 13 日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原县火车站对面德州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平原分所一楼 询价文件工本费: 200元人民币,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接受报价时间:2015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 时 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平原县火车站对面德州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平原分所三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代理机构报名不接受) 九、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15965345008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jnzzdzfgs@163.com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4-4212218 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34-4212123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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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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