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电动三轮封闭自卸垃圾车询价采购函?xml:namespace>
招标编号:YDCG—H2015051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电动三轮垃圾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名称 |
项目 |
技 术 配 置 |
数量 |
参考品牌 |
采购人 |
电动三轮封闭自卸垃圾车 |
电机类型 |
无刷电机 |
6辆 |
绿江南 |
枣庄镇政府 |
电机功率 |
500W |
电池容量 |
48V?xml:namespace>20A |
续行里程 |
40-50Km |
备 注 |
1、该三轮垃圾车样式,请自行在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网(www.ydzfcg.gov.cn)本询价函附件中下载查看,图片中品牌、型号仅供参考,业主方只要求相类似样式的车辆即可。
2、如需采购方具体需求,请直接与业主方代表联系:枣庄镇,陈所长,电话18655818566
3、本项目控制价:3800元/辆 |
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3、货物清单中提供的技术配置、规格型号、参考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保修卡的正宗原装机器和配件,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杨电话:0558-2317510
枣庄镇:陈所长,电话1865581856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