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基础设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富发改基字(2013)3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富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基础设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富蕴县喀拉通克镇
2.3建筑规模:新建1座日处理30.00吨规模的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新建垃圾彩板房22座,垃圾桶132个,新建垃圾收集箱收集点11个,新购置5吨自卸式垃圾压缩车3辆,拉臂钩车2辆,拉臂钩车集装箱3个(2用1备),共计5辆。
2.4工期要求: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8月8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或经营上述设备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 ,近三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报名
被邀标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19:00(北京时间)至,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4月15日至 2015 年4月1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 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册原件(自治区建设厅)(本企业)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 .本工程将邀请下列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江苏宝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新疆龙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杨炳芳
电话:1502282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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