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箱包城广场景观亮化及津保路口高杆灯工程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白沟新城箱包城广场景观亮化及津保路口高杆灯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HBXT-201504015 采购人名称: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白沟新城管委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亚光 0312-28795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范围:白沟新城箱包城广场景观亮化及津保路口高杆灯工程,主要安装12套照明灯及1套高杆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工。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水晶灯、高杆灯)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水晶灯、景观灯)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理表人亲自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保定白沟新城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楼。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2015年4月27日 14:30。 谈判地点:保定白沟新城垃圾综合处理厂六楼。
项目联系人:焦灿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