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480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省安吉县灵峰寺景区改造雕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2)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3)项目负责人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2015年4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601397,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491643138@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13: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四号楼大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5/4/22至 2015/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