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集镇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LJZFCG[2015]016号 龙集镇垃圾桶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镇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龙集镇垃圾桶采购项目 1.2采购限价:14000元 1.3工期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供货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采购垃圾桶200只,规格:100升,材质:纯素。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位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供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 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 6.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元(未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银明 电话:13805244233 招标代理机构: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龙集镇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王忠阵 电话:15851199571 邮箱:2819287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