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金沙县岩孔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委托,就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金沙县岩孔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编号:JFC-2015-8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 1.采购数量:一批 2.采购预算:11.4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 太阳能路灯35盏及安装 4.主要技术参数: 灯杆:材质优质低碳钢,支臂(副灯杆)造形为芦笙状,高7米、上口直径≥ 70㎜,下口直径≥130㎜,壁厚≥4㎜;LED灯炮36W;太阳能电池板:单晶硅材料;蓄电池:锂电池容量≥12V、90AH(或硅胶电池容量≥150AH)。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谈判会议上提供下列第1、2、3、5款要求的原件进行审查: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备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产品生产厂家授予的代理或经销证明原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 2015年05月08日 12时0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叁佰元整(元/份)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李关芬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 邮箱: 十二、开户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十四、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机构名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