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清河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清河区御码头美食街景观亮化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竞标。?xml:namespace> 一、项目简要说明: (1)清河区御码头美食街是古建筑群体,施工设计要与南岸、中洲岛形成一体,主色调以黄色为古建筑群和美食街10个景点亮化。 (2) 工程地点:清河区境内。 (3)工期:15工作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预算价135万元 注:(谈判的所有事项以谈判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所有的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 (4)申请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 (5)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相符合的资质证书原件); (7)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 (9)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到场办理;资格审查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提供?xml:namespace>2014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件)。 注:1、资格审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格式由谈判申请人自拟。 2、上述(1)-(10)其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以上材料复印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2015 年5月7日下午17:30(周末除外)前到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会议室(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或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大治西路22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以免给您带来不便,谢谢! 谈判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 14时30分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地点:淮安市漕运西路社管大厦六楼会议室(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5年5月12日14:30 谈判地点: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郭楠电话: 0517-83643002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黄埔立雄 电话:15861742726 (3)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林电话:18052350234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643978 七、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并提前到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 淮安市清河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