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洒水车购置招标公告 一、公司简介 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是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招标项目: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垃圾生态处理项目已由珠海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000(吨/天)垃圾生态处理 建设地点: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子内 行业:市政工程 工程范围:洒水车机采购(投标价是车辆运送厂内价格,含运输保险、技术服务等费用) ? 1、容量 5T ; ? 2、桥数:单桥。 ? 3、吸程≥6米 洒水宽度≥14米 射程≥28米,可调节成柱状、雾状; ? 4、用于场内清洁路面、卫生、防尘、浇水等,国3标注,路面长度约1米。 注:投标单位所提供洒水车要符合或优于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时,报价单上注明生产厂家及供货周期,车辆详细配置参数,供方报价为含税(税率17%)、到厂(项目所在地)价。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注: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2. 投标人要求为设备制造商,经营范围有车辆制造说明,并具备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3.3. 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应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投标时说明)。 3.4. 投标人上华新水泥指定的网上招投标平台,先进行资质审核,资质通过后根据公告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电子档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截止日见网上公告,招标人开标日最终能下载的投标文件视为最终合法有效。 注:请投标单位投标前查看华新招标平台用户手册,按用户手册提示完成投标;所有上传附件不能大于10MB,如果投标资料超过10M,请投标单位将本次招标的关键资料(商务资料,设备技术性能的资料)通过电子投标,其他如企业资质业绩等资料投递到企业邮箱daiwei@huaxincem.com。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文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注册信息请慎重填写) 4.2. 在此期间内,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方可在华新招投标系统上下载标书,并进行一系列的投标工作。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 8日09时 00 分,届时会关闭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六、 评标原则 实行“正面清单+最低价中标”的招标基本原则。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邮 编:430073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27-87806060-680980 电子邮件:daiwei@huaxinc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