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9100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路灯管理所照明设备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编号:FXGGJY-2015-063(C029)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照明设备1批; 预算:14.3472万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5、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到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一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报名除外)的复印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工作时间)。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00前缴纳标书工本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投标。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开标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收 款 人: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账 号:14089901040010335 7、投标、开标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检察院斜对面)。 9、开标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按照1%收取中标服务费)。 11、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傅先生,电话:0795-4433048 、13870515800 12、采购方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3576153636 |
报名期限: | 2015/5/4至 201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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