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14年-2105年大县城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14年-2105年大县城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 2013 】92 、【2014 】25号、【2014 】3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海原县华山路南北段、产业园经一路、产业园经二路、中静路北段、中静路南段、北坪路、政府西街、文昌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原县华山路南北段、产业园经一路、产业园经二路、中静路北段、中静路南段、北坪路、政府西街、文昌路路灯采购及安装
2.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标段:路灯及路灯安装,组合式变电站及电缆;
一标段:华山路南北段、产业园经一路、产业园经二路;路灯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中静路北段、中静路南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北坪路、政府西街、文昌路、路灯采购及安装;
四标段:组合式变电站及电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一、二、三标段须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LED光源生产业务,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标段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应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 月 4日至 2015年5月 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注册证(注:外地企业须一级)、外地企业还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7-319复式)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7-319复式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 宁 亮范 雷
电 话: 0955-4015749 电 话:0951-8949368 158096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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