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505131413项目名称安置房小区路灯灯具采购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50513242618914标段名称安置房小区路灯灯具采购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5月1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5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建设工程安置房小区路灯灯具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置房小区路灯灯具采购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安置房小区; (2)工程规模:总盏数365盏,其中:西场花苑B区65盏,新城花苑三期34盏,界墩花苑三期79盏,丁池花苑一二期71盏,南屏花苑三四期58盏,韩洋花苑B区58盏。 (3)招标范围:路灯灯具采购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提供路灯灯具样品,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再成批生产。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规格数量合同 估算价 (万元) HAX20150513242618914安置房小区路灯灯具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45 3.投标单位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合法资格的路灯灯具生产厂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到2015年5月 21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肆份、电子文件一套送至代理公司。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10.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东路9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朱蕾联系人:陈旭 电 话:0513-88922848电 话:0513-818195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