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 15725165319(办公座机) 传真:0634-6220809 电子邮箱:lwdhh@126.com 三、项目编号:BM2015-044 四、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项目 2、项目简介: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及相应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2012年以来); 4、供应商近三年(2012年至今)须具有类似隔离栏安装工程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领取询价通知书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合格证、检测报告、业绩合同、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询价通知书: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详见询价通知书 报价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信息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