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石鼓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的衡阳市石鼓区主次干道“牛皮癣”清洗保净服务及移动式垃圾桶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SC(2015)66号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5-C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主次干道“牛皮癣”清洗保净服务及移动式垃圾桶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第一包:石鼓区主次干道“牛皮癣”清洗保净服务; 第二包:移动式垃圾桶采购。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921420元(两年),服务期限:两年(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第二包:人民币36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第二包特定资格条件: 7、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8:00时,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第一包经营范围需包含高层建筑外墙清洗,第二包经营范围需包含经营环卫设施),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包投标单位还需提供 ④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注:上述资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时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仇女士 联系电话:0734—8177809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石鼓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734—82238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电话:0734—8439857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市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账号:1905 0230 0902 6405 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