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425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六安裕安区分类垃圾箱、垃圾车采购及相关服务询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分类垃圾箱、垃圾车采购及相关服务询价公告裕采H2015H146 尊敬的供应商:我中心受裕安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一、 采购清单:序号项目配置及规格数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报价中含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四、技术要求:(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3)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4)售后服务:响应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二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投标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货物及相关要求,于 2015年5月28日下午4:00 前将报价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委托书等)密封递交至裕安政府采购中心(裕安行政中心四楼西侧),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46万元。 六、成交原则:经专家评审后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如对本次询价作出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函中的全部要求。报价单位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定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联系电话: 0564-3301862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1日 |
报名期限: | 2015/5/22至 2015/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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