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鼎城区公共事业管理处的委托,常德德鹏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LED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公共事业管理处LED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鼎财采计[2015G]10 委托编号:CDDP2015-0220 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86322.00元整 采购内容:LED路灯一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5.1招标文件从2015年05月27日起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c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下载方式:投标人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自行下载,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 5.3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届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会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招标文件。 5.4澄清更正采用“网上澄清更正”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均会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和《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鼎城区政务中心)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人在递交招标响应文件时,还需递交以下原件供招标小组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八、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即2015年06月15日)下午17:00前由相应投标人账户转入到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打款;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帐户打款;投标人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帐户打款;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帐户打款)转入到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常德鼎城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40 0680 5250 4656 九、本次竞争性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和《常德市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市鼎城区公共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李慧海 电 话:15211257906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德鹏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鼎城区武陵镇阳明路815号(莱茵小镇二区) 联系人:陈 溟 电 话:0736-2608796 邮 编:4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