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宁正采字【2015】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货)计字2015第54号下达的采购计划,由银川市宁园管理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银川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银川市宁园管理所 1.2采购内容:绿化工具车二辆 1.3供 货 期:项目自合同签订起三日历天内送货上门 1.4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的生产或销售。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开标现场需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3制造商需提供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授权书。 4、报价认定办法 4.1所有涉及金额的部分均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询价单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询价单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请有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在询价单中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5、报价成交办法 5.1采购单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5.2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应重点评审、优先考虑;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推荐后确定中标单位; 5.3如果本项目最低合格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6、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 6.1 2015年6月1日9时至 2015年6月5日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 锁于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 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jpg图 形格式),按系统提示报名。 6.2采用银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 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好易客服:0951-7805195、7805253,7805196。 7、询价单的递交及要求 7.1询价单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3:30分; 7.2询价单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万寿路中阿之轴北,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七楼); 7.3询价单递交份数:一式三份,内容、格式要求完全一致 7.4装订要求:采用不可拆卸换页方式装订,每页编写页码。三份询价单整体密封。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单,采购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公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仟元人民币(¥2,000.00元) 开户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财务电话: 0951-5556010/5556011 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请于距开标截止日三天前获取,逾期将无法获取。 8.1 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由代理机构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 8.2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使用网上交易操作系统向交易中心发送退还请求,中心收到退款申请后,将保证金退还。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8.3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政府采购计划价 8.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价。 10、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宁园管理所 0951-6092719 李 静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6888836 马庆宁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宁园管理所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解放东街100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邮 编: 75000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李 静 联 系 人:马壮、张泽坤 电 话:0951-6092719、13519295035 电 话:09514102215、18395290681 邮 箱: 邮 箱:39989782@qq.com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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