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编号:浙华元2015-0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暨阳街道黑点路段整治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2015年暨阳街道黑点路段整治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购太阳能路灯12盏,最高限价为12.8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法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1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人代表须提供谈判响应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谈判响应人代表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谈判响应人缴纳(原件不退)。 3、自2015年4月16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响应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0.1 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5年6月16日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10: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588555380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58588757 传真: 0575-87175017 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五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