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延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投标人具备货运资质 (4)其它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YJZC2015-10049 招标项目: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预算80万元,该项目包含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交货时限:详见公告附件 交付状态:自行验收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京子 联系电话:13331638808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25日起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财政局504室(采购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7月3日09:0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16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提前一天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招标人换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四、开标时间:开标定于2015年7月3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在州及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五、以上详情同时可在延吉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地址: 延吉市天池路延吉市财政局5楼 邮编: 133000 联系人:刘利银 电话:0433-2266029 传真:0433-2266029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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