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LTZFCG(GK) 2015--07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新疆轮台县乡镇道路亮化太阳能路灯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轮台县各乡镇 四、采购机构名称: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第一包: 轮台县群巴克镇太阳能路灯 73套 预算价:438000元; 第二包: 轮台县草湖乡太阳能路灯 124套预算价:868000元; 第三包: 轮台县轮台镇太阳能路灯 180套 预算价:1080000元。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法人,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八、投标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所需招标文件编号及邮箱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接收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7月6日12:00之前到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函件(可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 2015年7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轮台县财政局会议室 十三、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买买提艾力努尔、努尔曼古丽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6-4695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