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科研总部经济基地景观项目-喷泉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6/17 发 布 站: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岳小娟 联系电话:0991-7787636 工程地址:四平路东侧、京疆路南侧、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商住楼北侧、市环保局西侧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等相关内容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340 类 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34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5-06-17 报名截止日期:2015-06-24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高新区科研总部经济基地景观项目-喷泉设备采购已经乌高新商(项)【2013】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四平路东侧、京疆路南侧、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商住楼北侧、市环保局西侧。 投资金额:约340万元。 设备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包括采购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在当地设有维护保养站点。 6)、具备以上条件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业绩要求:a、一般业绩:企业2012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 b、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完成疆内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其他说明:如发现虚假业绩或所报业绩与本次招标项目无关则投标无效。 4、报名方式: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有关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类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代理商报名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 贰 套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19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北路57号 邮编: 830002 联系人:王建波 联系电话:13579815945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邮编: 830062 联系人: 岳小娟 联系电话:0991-7787636 传真: 0991-791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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