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22924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山西 | |||||||||||||||||||||
工程名称: |
山西长治市黎城县旅游管理局旅游道路指示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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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黎城县旅游管理局旅游道路指示牌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旅游管理局委托,对旅游道路指示牌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DPZB20150617号 二、项目名称:黎城县旅游管理局旅游道路指示牌采购项目 三、报价内容: 1、采购内容:
2、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询价文件中配置及技术要求)。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业主指定时间。 5、交货地点:黎城县境内按指定地点安装完成。 四、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相关的资质能力和业绩。 五、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七、询价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及地址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3日 2、发售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3、询价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即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地点:详见询价文件,逾期拒不接收。报价文件采用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更改,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城县旅游管理局 地址:黎城县 联系人:齐军红 联系电话:150355071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联系人:韩艳 联系电话:187355301791873452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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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6/18至 2015/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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