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雕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拥有足以从事此项目的设计和制作团队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与相应的偿债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雕塑)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20150611-6248(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16-14-60306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改扩建工程(雕塑)地上尺寸为7宽*3进深*4高。雕塑位于主席台的北侧,为环雕。材质为花岗岩材质,体现出庄重悠久的历史感。主题内容需体现金山卫抗战历史的地域以及人物特色,表达同仇敌忾、奋勇向上的抗战精神。最终使得每个到此地的参观百姓都能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未来,最终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的信心。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6-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1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上传彩色版原件,并与现场审核委托人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注: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 月30 日,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3:00,逾期报名将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至现场复核,现场复核资料须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 24日至2015年6 月30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00至4:00时。审核通过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海利路900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17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7-17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请投标单位自带可以进行电子开标操作的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人的所有澄清问题请于2015年7月1 日上午11:00前汇总传真至67227588。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 答疑会时间:2015年7月1 日下午13:30时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 3、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800号 地 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1005室 邮 编: 200540 邮 编: 200540 联 系 人: 沈玲 联 系 人: 封琴琴、干志明 电 话: 13585826889 电 话: 57921932、67227588 传 真: / 传 真: 57921930、67227588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