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塑料垃圾桶招标项目,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塑料垃圾桶招标,数量约8000只; 2.2 货物规格及数量要求:30L双内胆带脚踏塑料垃圾桶约8000只; 2.3 货物使用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 2.4 供货时间要求:签订供货合同后10天内供货到场; 2.5质量要求:优等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较强的生产和供货能力的塑料垃圾桶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 2015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13605794628 联系电话:82460563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