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农林大学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建农林大学步入式植物培养箱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GC-G-2015-061 2、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步入式植物培养箱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步入式植物培养箱,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2500000.009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50000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16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7月16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3789026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林榕0591-83312109、83312509转809 开户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账号:3500187000705251703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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