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材招标>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电瓶车(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采购。

 

 

 

 

 

 

 

 

 

 

 

 

 

 

 

 

 

 

 

 

 

 

 

 

 

 

 

 

 

 

 

 

 

 

 

 

 

 

 

 

 

 

 

 

 

 

 

 

 

 

 

 

 

 

信息编号: 2427023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电瓶车(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电瓶车(二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锦询字201412-19-96-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公告类型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5-06-30 09:00

 

采 购 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1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1、供应商登陆http://www.cdjinjiang.gov.cn/index.php?cid=56&tid=28450下载《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2、填写《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前往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交采购中心留存,领取采购文件完成报名。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5-06-30 09:00到2015-07-02 17:0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6101室)。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6101室)。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5-07-07 09:00到2015-07-07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第1222会议室(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锦江区人民政府1号楼2楼1222室)。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5-07-07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第1222会议室(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锦江区人民政府1号楼2楼1222室)。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向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 贰仟肆佰元的保证金;(二)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提交。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银行下帐时间为准。(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支付中心(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大慈寺支行帐 号:51001498436050276488 [温馨提示:有效保证金证明材料为采购中心开具的非经营复印件性收据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详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详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地 址:锦江区锦华馆街1号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86672479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6101室联系人:姜春涛 、向艾莉联系电话/传真:028-86614055、86755728

备注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区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电瓶车(二次)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 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电瓶车(二次)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锦询字201412-19-96-1 

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申请表号:2014234。

四、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采购。五、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见询价采购文件 “第3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 技术参数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 “第3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三) 商务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3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加“★”号的要求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3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六、 供应商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询价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登陆http://www.cdjinjiang.gov.cn/index.php?cid=56&tid=28450下载《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2、填写《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前往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领取采购文件记录表》交采购中心留存,领取采购文件完成报名。

七、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向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 贰仟肆佰元的保证金;(二)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提交。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银行下帐时间为准。(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支付中心(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大慈寺支行帐 号:51001498436050276488 [温馨提示:有效保证金证明材料为采购中心开具的非经营复印件性收据或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7 日上午10:3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222会议室(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 锦江区人民政府1号楼2楼1222室)。

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地 址:锦江区锦华馆街1号联 系 人:徐老师电 话:86672479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南三环路二段1号6101室联系人:姜春涛 、向艾莉联系电话/传真:028-86614055、86755728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16092

报名期限: 2015/6/302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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