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单(函号00108),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交二航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管理项目经理部的委托,对碧湖路延长线路灯工程主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 项目名称:碧湖路延长线路灯工程主材采购项目; 编号:DFHT C2015—266 二、招标品目 品目名称及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隧道灯具合资150W(含光源) 4套 泛光灯具合资150W(含光源) 20套 新型高光效节能灯具DB-150W(含光源) 77套 新型高光效节能灯具DB-100W(含光源) 84套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 30.292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交货期:15个日历天。 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5、供应商近3年在武汉有相关类似路灯项目的经营业绩;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等; 7、供应商需提供在本地的有关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8、供应商2010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审核,经武汉路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1、报名及申请谈判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4)产品试验/检测报告; (5)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7)近3年在武汉相关类似路灯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2、报名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 3、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报名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 六、本项目采取合格制审查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入围参与本次投标; 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7月13日 至2015年7月19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文件送达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一号楼三楼招标代理部)。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4:30前; 谈判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4:30分; 谈判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管理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祝立 联系电话:027- 8488865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甜 联系电话:027-84871979 八、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中交二航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管理项目经理部(招标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采购监管机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劲松 联系电话:027-8489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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