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京财采计【2015】385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京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对京山县2015年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JS2015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2015年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120盏,第二标段135盏,第三标段132盏,第四标段125盏。预算总金额为215万元。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所投标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1、供应商应在2015年7月14 日至2015年7月20日(节假日除,逾期停止报名),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最多可同时选报2个标段。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大厅)。
八、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5年 7月20日16:3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2015年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3.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1754610104001081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京山县京源大道 地 址: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联 系 人:刘涛 联 系 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15807269801 联系电话:1387290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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