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用事业管理站的路灯主材、辅材采购,政府采购编号:SM2015-J-136,委托代理编号:TRZB-1557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石门县公用事业管理站路灯主材、辅材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SM2015-J-13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 )预算(元) 第一包路灯主材一批人民币440000.00元 第二包路灯辅材一批人民币16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 名 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路灯 辅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且具有出厂标准或相应检测报告;⒈ 货物的备品备件及货物的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签订合同后在约定期限(第一包主材20天,第二包辅材10天)内现场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2.货物的运输、装卸力资费(含验收前发生的损耗、坏损、验收、检验测试等)及交付验收前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充分考虑在谈判报价内; 3.付款方式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具体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否(√)是( ) 否(√)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第一包无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2.2 第二包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3)省级以上(含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6.1 资格证明材料的密封和签署要求:应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应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包或品目名、投标人名称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内容”(注:如果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与售价:由由供应商自行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注: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后方可进行下载,有关办理CA认证卡的程序及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相关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每份,其它资料费100.00元/每份(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门县公用事业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人: 张先生、郑女士 电 话:0736-5338991 电 话: 0736-5155022(传真)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01号 地 址: 石门县中华财产联合保险公司四楼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 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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