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0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5年垃圾分类物资购置及服务采购-第三标段(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及人员工器具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垃圾分类物资购置及服务采购-第三标段(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及人员工器具设计制作) 二、项目编号:DH-2015-023-3 立项编号:CYCG_15_395 三、项目概况 财政预算资金RMB:2290000.00元 采购用途:公共服务 采购数量:1批 采购内容: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及工器具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32060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刘 征 电 话:010-64956207-8008 传 真:010-64958409-8011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月10日上午8时3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www.bjcz.gov.cn)、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