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河滨路景观灯工程采购项目 08027 项目编号:ZDZB2015-052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2015-08-13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受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DZB2015-052(2015财购计[08027]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和县河滨路景观灯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用途数量简要技术指标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平和县河滨路景观灯工程采购项目 灯光,音响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0596- 6095818 漳州市平和县 3、预算资金:53.3058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8-13至2015-08-28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香格里拉观园15栋903室) 6、联系人: 苏先生、林小姐 7、联系电话: 0591-88231280(福州) 0596-2939600(漳州)传真:0591-88231283(福州) 0596-2939100(漳州) 公司网址:http:// www.fjszdzb.comE-mail:fjszdzb@fjszdzb.com 8、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两个联合)。
(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投标人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⑧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没有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卷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①、国家其他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3C,节能证书,如有)。重要说明: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截标时间:2015-09-02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9-02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香格里拉观园15栋903室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