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带古镇路灯完善及核心景区亮化工程灯具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洛带古镇路灯完善及核心景区亮化工程灯具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4]307、[2015]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街灯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大光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4]307、[2015]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101701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带古镇路灯完善及核心景区亮化工程灯具采购 ; 2.2工程地点: 洛带镇府兴街、洛带老街上街、中街广场、老街下街、柴市巷、三星街、北巷子、江西巷、糠市巷、槐树巷、马槽堰巷、五凤楼; 2.3建设规模:采购一批灯具,内容包括LED投光灯400m、LED壁灯300套、LED洗墙灯300m、LED线条灯2363m、LED瓦楞灯1500m、LED点光源1000m、电缆及管线7500m、配电箱20套、灯笼600套、灯柱120套、LED显示屏90平方米 ;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 2.5招标范围:洛带古镇路灯完善及核心景区亮化工程灯具采购全部内容招标,包括灯具设备的采购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①品牌主体制造商; ②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制造商为具有灯具生产能力的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 (3)制造商及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以报名先后顺序,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投标;如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5)投标人2012年至今具备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6)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未出现亏损; (7)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2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 8月 25 日23时59分,登陆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qggzy.com/),通过龙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大光明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23号冠城花园丹枫阁 1902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028-65168026;135500913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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