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小型垃圾采购项目,已经淮阳县财采购[2015]44号文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淮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大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人前来参加。 2.谈判概况与谈判范围 采购名称:淮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小型垃圾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淮阳县境内 采购范围:小型垃圾箱的采购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环卫及环保设备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达到贰佰万元(含以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报名方法 凡符合资格要求愿参加谈判的企业,由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到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周口市工农路南段康馨商务三楼)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大队 地 址:淮阳县境内 联 系 人:陈辉 电 话:13949990669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工农路南段康馨商务三楼 联 系 人:陈景华 电 话: 0394-7890188
日期:201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