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蔡甸收费天棚照明灯采购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HT-GW-2015-069
2、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蔡甸收费天棚照明灯采购安装项目
3、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4、采购内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蔡甸管理所收费天棚照明灯供电线路敷设及39套LED照明灯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工 期:30个工作日。
6、质 保 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供应商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的照明灯采购安装任务;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且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拟派的其他人员,包括维修、安装电工、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身份证、考核证书或上岗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隆祥街1号楚通科技园B区406室)登记购买;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 9∶30时。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隆祥街1号楚通科技园B区305室
五、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9月1日 9∶3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隆祥街1号楚通科技园B区305室。
六、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5926481577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隆祥街1号楚通科技园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郭茨口支行(856706)
账 号:42001218036053001260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3450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