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上林县财政局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编号:[2015]SLCCJ55)批准,现就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1个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1个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XRZ[2015] -(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163.8万人民币。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至2015年 9 月 10 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3号4楼(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清晰反映经营范围);(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投标报名有效期内);⑺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有效期内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8)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2015年5月~7月(含)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交至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全 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新城支行 帐 号:4500160425505071645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3号4楼(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3号4楼(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开标,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韦江波 ; 联系电话:18977977898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工、何工;联系电话:0771-5665018 传真:0771-566500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上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9635
采购单位: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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