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据石河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询价文件编号:采购【2015】26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灯具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市政工程养护中心 四、采购机构名称: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7.5米花灯(灯杆+灯具) 8套 18米中杆灯(灯杆+灯具) 2套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等相关信息: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七、资质要求:合法经营,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八、招标文件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直接到我中心采购部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免费拷贝。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同时须在《供应商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没有登记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取得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天。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政府采购120-B3开标二厅)若逾期其投标无效。 十三、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于小英 0993-2068368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人:祁康峰 13899508066(开标前请现场勘查) 传 真:0993-2068367 邮编:832000 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8日 |